2020年度各教学、科研单位科研任务目标考核、科研标兵评选结果已经公示并经学校审定,根据《衡水学院教学、科研单位科研任务目标考核及科研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办法(修订)》《衡水学院校级科研标兵评选办法(修订)》的相关规定,美术学院科研任务目标考核排名第三名。
根据《衡水学院教学、科研单位科研任务目标考核及科研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办法(修订)》(院政发〔2021〕27号)的相关规定,授予前六名单位“衡水学院科研工作先进集体”荣誉称号,并给予第一名6000元,第二、三名各5000元,第四、五、六名各4000元科研经费资助。